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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6日18时50分,一男子来到兴城市局交警大队巡防三中队岗区求助称,自己叫李某,当天上午因与家人发生争吵负气离家出走,漫无目的地走了一白天;当自己想回家时,却发现找不到家了。
得知情况后,民警与该男子交谈,发现他意识不清,只能说出自己叫李某、今年20岁,其他情况一概不知。
民警只好根据有限信息进行查询,发现李某可能是羊安乡某村人,便与羊安派出所取得了联系。派出所核实其身份信息后,确认男子是辖区村民,但派出所并没有接到其家属报警。民警与男子家属取得了联系,核实了情况,并告知家属孩子目前在兴城市区,找不到家了。
很快,大队民警驾车将李某送到派出所与其家人见面。途中,民警得知李某一天未吃饭,在路过超市时带他买了食物和水。
当民警将李某送到派出所时,见到了其家属。原来,李某经常自己出去,家属没想到孩子这次会走这么远,以至于找不到家,所以没有报警。看到孩子平安无事,家属向民警表示感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