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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、南国都市报2月10日消息(记者 胡丽齐 通讯员 周鹏程 欧阳焱)日前,海南省教育厅下发《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8号》(琼教〔2023〕10号),正式核准《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章程》(以下简称《章程》),即日生效。据悉,这是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转海办学首部大学章程。
大学章程是学校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、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,是完善治理结构,健全内部管理体制,推进依法治校,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。
《章程》分序言和正文两部分,序言主要阐述学校发展的历史沿革,明确学校的发展面向与办学定位,正文包括“总则”“举办者与学校”“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”“教职工”“学生”“二级学院”“财务与资产”“学校与社会”“学校标识”“附则”等内容,共十章七十八条。《章程》紧贴国家当前教育方针和政策,确定学校办学思路和人才培养目标,突出学校地缘优势和学科特色,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,维护和保障师生权益,体现发展学生、成就教师的理念,捋顺学校管理体制,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。
该校有关工作负责人表示,《章程》核准只是起点,落地执行才能彰显大学章程的生命力和作用。下一步,学校将以章程施行为契机,更加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和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,围绕民主规范化管理、学科专业建设、高端人才引进和科研团队建设、校园建设等重大问题,积极探索寻求发展,不断健全规章制度体系,加快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,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,努力建成国内有知名度、国际有影响力,热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海洋大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