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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近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,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就碳监测问题表示,生态环境部将启动碳监测评估第二阶段试点工作,重点是做好三方面工作:一是扩大行业试点范围。稳步扩大火电、钢铁等行业试点,逐步增加参试企业,提升试点工作代表性。二是深化技术体系构建。进一步完善碳监测技术指南和标准规范,为开展碳排放监测、碳通量监测、环境浓度监测打下更扎实基础。三是强化监测法精准支撑。加快突破流量监测等碳监测关键技术,提升利用监测数据校核核算数据的科学性。
2021年9月,生态环境部印发《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》以来,试点工作总体进展比较顺利,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试点任务。
蒋火华介绍,通过初步组建网络,从无到有建设碳监测网络,实现重点行业、城市、区域三个试点层面全覆盖,5个试点行业共建成93台在线监测设备;建成63个高精度、95个中精度城市监测站点;有序实施国家空气背景站点升级改造。
“我们探索建立了方法。”蒋火华说,碳监测技术指导委员会牵头组织试点单位及时总结技术方法,先后印发10余项碳监测技术指南或规程,涵盖重点行业、城市、区域、海洋碳汇等各领域。
蒋火华表示,碳监测的作用在以下三方面有较好体现:一是有利于服务企业碳排放校核。总体看,CO2在线监测法与核算法结果整体可比。在线监测提供了另外一种计算碳排放量途径,可以提高碳排放核算的精准性,助力企业降碳减污。二是有望服务城市碳排放核算。试点城市可以通过探索构建碳排放反演模式,找寻由浓度数据到排放量的转化路径,更好了解自身碳排放情况。三是有序推进与国际先进接轨。探索建立我国独立自主、国际等效可比的碳监测量值溯源体系,为开展碳监测统一“标尺”。(欧阳易佳)